申請租金補貼不用房東同意?中央擴大補貼專案,300億元助更多人達成資格!

為減輕租屋族群的經濟壓力,政府推出「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預計協助約50萬戶租屋家庭,旨在分享經濟成長成果,改善弱勢家庭生活條件,同時促進租屋市場健康發展。目標包括:

  • 五成以上家庭受惠,推動租屋市場改革。
  • 主動協助經濟弱勢家庭申辦補貼。
  • 加強房客與房東的雙贏合作模式。

申請資格與條件

符合以下資格者可申請:

  • 申請人需為中華民國國民。
  • 家庭成員無全國自有住宅。
  • 租賃房屋用途為居住,且租金符合規定。
  • 每人月平均所得低於當年度最低生活費3倍。
  • 家庭成員未重複享有其他住宅相關補助。

補貼金額與試算

基本補貼金額
依據房屋所在地及申請條件分級,每月補貼金額範圍為2,000元至8,000元不等。

加碼補貼對象與金額

  • 未滿40歲單身青年:補貼金額1.2倍。
  • 新婚家庭(結婚2年內):補貼金額1.3倍。
  • 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每位子女加碼0.2倍。
  • 經濟弱勢或社會弱勢:補貼金額1.2倍至1.4倍。

試算方式
可至線上平台試算補貼金額,確認個人可申請範圍。

申請流程與進度查詢

線上申請:首頁 | 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
透過官方網站完成線上申請,並可查詢進度。

其他申請方式:

  • 郵寄申請
  • 臨櫃申請

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單位

縣 市 別受 理 單 位地 址 ( 含 郵 遞 區 號 )電 話傳真號碼臨櫃時間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住宅發展科)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樓(02)2960-3456轉3391~3393、轉7094~7098(02)2961-6110平日09:00~17:00(中午不休息)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住宅企劃科)104105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3段168號18樓(02)2777-2186轉0再轉1(02)2777-1061平日09:00~17:00(中午不休息)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住宅服務科)330060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300號(03)332-4700轉6(03)332-4669平日08:00~17:00(中午不休息)
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住宅服務科)407662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04)2228-9111轉69300(04)2328-5686平日08:00~12:0013:00~17:00
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住宅科)永華市政中心:708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06)299-1111轉1347、7801、7802(06)298-2834平日09:00~11:3014:00~16:30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住宅發展處)四維行政中心:802721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6樓(07)336-8333轉2649~2651(07)331-2077平日08:00~12:0013:30~17:00
基隆市政府都市發展處(住宅及都更科)20201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前棟2樓)(02)2428-2821(02)2428-8129(02)2420-1122轉1831~1834(02)2425-9055平日09:00~12:0014:00~17:00
宜蘭縣政府地政處(地權科)26060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03)925-1000轉1160、1161、1165(03)925-5080平日09:00~12:0014:00~17:00
新竹縣政府產業發展處(都市設計審議科)30210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西側一樓)(03)551-8101轉6186、6183、6191(03)558-9621平日09:00~12:0013:00~17:00
新竹市政府都市發展處(都市更新科)30051新竹市中正路120號(郵寄)
新竹市大同路108號1樓(親洽)
(03)528-5160(03)526-8337平日08:30~11:3013:30~16:30
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公用事業科)36001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037)559-952(037)558-262(037)559-918(037)359-991平日08:30~11:3013:30~16:30
彰化縣政府工務處(建築工程科)50001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04)753-2194(04)728-9456平日09:00~11:3014:00~16:30
南投縣政府建設處(城鄉發展科)54001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049)222-0711(049)222-2106轉1431、1432(049)224-3109平日09:00~11:0014:00~16:00
雲林縣政府建設處(使用管理及國宅科)64001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2段515號(05)552-2183(05)552-2000轉2183(05)537-1601平日08:30~11:0014:00~16:00
嘉義縣政府經濟發展處(使用管理科)61249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1號(05)362-0123轉8595、8603、8176(05)362-3883平日09:00~11:0014:00~16:00
嘉義市政府工務處(使用管理科)600211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9號(05)225-2712(05)225-4321轉214(05)227-9520平日09:00~12:0014:00~17:00
屏東縣政府城鄉發展處(城鄉規劃科)90001屏東市自由路527號(08)732-0415轉3326、3328(08)734-2403平日08:30~11:3014:00~17:00
花蓮縣政府建設處(都市計畫科)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03)824-2688(03)822-7171轉534、535(038)230-850平日09:00~12:0014:00~17:00
臺東縣政府建設處(都市計畫科)95001臺東市中山路276號(089)346-850(089)353-296(089)326-141轉334~336(089)960-093平日08:00~12:0013:30~17:30
澎湖縣政府建設處(建築管理科)88043馬公市治平路32號(06)927-2203、(06) 927-0690、(06)927-4400轉267、505、506(06)927-7260平日08:30~12:0013:30~17:00
金門縣政府建設處(城鄉發展科)89345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0號(082)318-823轉62393、62398(082)323-418平日08:30~12:0013:30~17:00
連江縣政府產業發展處(工商管理科)20942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101號(0836)22-975轉133(0836)26-978平日08:30~12:0013:30~17:30

查詢進度:
申請進度可透過官方平台查詢,或撥打服務專線。

地方專案執行情況

截至113年7月,全國核定補助戶數達60.7萬戶。

租賃房屋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每月補貼金額上限
第一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一、家庭成員二人以上,且成員中具有低收入戶身分者二、家庭成員三人以上,且成員中具有中低收入戶身分者第二級非屬第一級及第三級條件者第三級家庭成員一人且未滿四十歲,且未具有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者
臺北市8,000元5,000元3,000元
新北市三重區、土城區、中和區、永和區、汐止區、板橋區、新店區、新莊區、蘆洲區、八里區、三峽區、五股區、林口區、泰山區、淡水區、深坑區、樹林區、鶯歌區5,000元4,000元2,400元
三芝區、平溪區、石門區、石碇區、坪林區、金山區、烏來區、貢寮區、瑞芳區、萬里區、雙溪區3,600元3,200元2,000元
新竹縣、新竹市5,000元4,000元2,400元
桃園市5,000元4,000元2,400元
臺中市中區、北區、北屯區、西區、西屯區、東區、南區、南屯區、大里區、大雅區、潭子區、龍井區、豐原區、大甲區、太平區、沙鹿區、烏日區5,000元4,000元2,400元
東勢區、神岡區、大安區、大肚區、外埔區、石岡區、后里區、和平區、梧棲區、清水區、新社區、霧峰區3,600元3,200元2,000元
臺南市中西區、北區、安平區、東區、南區、永康區、善化區、新市區、安南區、仁德區、安定區、西港區、佳里區、柳營區、麻豆區、新化區、新營區、歸仁區、鹽水區4,000元3,600元2,200元
下營區、將軍區、學甲區、關廟區、七股區、大內區、山上區、六甲區、北門區、左鎮區、玉井區、白河區、官田區、東山區、南化區、後壁區、楠西區、龍崎區3,600元3,200元2,000元
高雄市小港區、旗津區、大社區、大寮區、大樹區、仁武區、岡山區、林園區、梓官區、鳥松區、茄萣區、湖內區、路竹區、旗山區、鳳山區、橋頭區、燕巢區、三民區、左營區、前金區、前鎮區、苓雅區、新興區、楠梓區、鼓山區、鹽埕區、永安區、阿蓮區、美濃區、彌陀區4,000元3,600元2,200元
內門區、六龜區、田寮區、甲仙區、杉林區、那瑪夏區、茂林區、桃源區3,600元3,200元2,000元
宜蘭縣、嘉義市、基隆市、臺東縣、花蓮縣、金門縣、澎湖縣、苗栗縣、彰化縣、雲林縣、南投縣、嘉義縣、屏東縣、連江縣3,600元3,200元2,000元

自111年度起,住宅補貼整合為「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專案將延長至115年,並計劃擴大至75萬戶,同時由地方政府負責審查、中央統一撥款,簡化流程以提升效率。

常見問題

1. 什麼是「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

為減輕租屋家庭的經濟壓力,政府每年編列300億元預算,推動此計畫,目標協助50萬戶家庭。該專案放寬申請資格、提高補助金額、簡化流程,由中央直接撥款,是目前規模最大、覆蓋面最廣、補助最優惠的租金補貼政策。

2. 誰可以申請租金補貼?

符合以下條件者可申請:

  • 中華民國國民身份。
  • 家庭成員全國無自有住宅。
  • 租賃房屋供居住使用(不限合法住宅)。
  • 家庭成員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於居住地最低生活費3倍。
  • 未重複享有其他住宅相關補助。

3. 補助金額是多少?如何計算?

  • 補助金額範圍: 每月2,000元至8,000元,視居住地區與家庭條件而定,補助金額不得超過實際租金。
  • 加碼補助對象:
    • 35歲以下單身青年(1.2倍)。
    • 結婚2年內的新婚家庭(1.3倍)。
    • 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依子女數加碼)。
    • 經濟弱勢(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 社會弱勢(身心障礙、原住民、65歲以上等)。

4. 如何申請租金補貼?

  • 線上申請: 至專案網站完成申請(推薦方式)。
  • 協助申請: 透過社會福利、民政體系或民間團體協助。
  • 紙本申請: 無法線上申請者,可下載紙本申請書郵寄至內政部營建署。

5. 申請需要哪些文件?

  • 免附戶政及財稅資料: 由內政部營建署自動查核。
  • 基本文件: 租賃契約、身分證影本等。
  • 依情況附加:
    • 戶口名簿。
    •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
    • 婚姻登記證明或出生證明等。

6. 房東出租給符合資格的房客有什麼好處?

成為公益出租人後,享有以下稅賦優惠:

  • 租金所得免稅額: 每月最高1.5萬元。
  • 房屋稅與地價稅: 依自用住宅稅率計算。

7. 補貼期限是多久?

補貼期限最長為一年,若續需補助,需重新申請。

8. 其他問題如何解決?

  • 撥打洽詢專線:(02)7729-8003。
  • 查詢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專區。
  • 向所在地的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洽詢相關資訊。

詳情: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區 | 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